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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

2017年7月2日,居住在廣州的江西維權人士劉少明被廣州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3年。 劉少明是1989年民主運動的積極參加者,近年來除參與公民圍觀外,還關注珠三角勞工事務,幫助工人維權。 2015年5月29日晚,劉少明從廣州的家中被不明身份的人帶走,兩週後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7月14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 2016年4月15日其案在廣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未作宣判。 劉少明的刑事判決書(影印件,共 9 頁)
南京居民史庭福於“六四”紀念日當天上午身穿“勿忘六四、六四長心痛”的短袖衫,在南京大屠殺紀念館前呼籲民眾勿忘“六四”,下午被南京賽虹橋派出所警察從家中帶走,其後家遭搜查,手機、電腦等物品被帶走。次日凌晨,史庭福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現羈押在南京雨花台區看守所。 史庭福街頭紀念“六四”被刑事拘留(附傳喚證、搜查證、拘留通知書影印件) 中國人權 中國人權 獲悉:6月4日中午11時,南京居民史庭福身穿“勿忘六四、六四長心痛”的短袖衫,在南京大屠殺紀念館前演講,呼籲民眾勿忘“六四”。下午3時南京賽虹橋派出所警察將史庭福從家中帶走,下午6時警方押著史庭福回家中進行搜查,將手機、電腦等物品帶走...
勞工維權人士劉少明被羈押已經兩年、庭審已經1年多,但法院至今未作判決。劉少明本來身體很好,但從去年10月開始腹部隱隱作痛,今年疼痛加劇,令人擔憂。 劉少明是1989年民主運動的積極參加者,近年來除參與公民圍觀外,還關注珠三角勞工事務,幫助工人維權。2015年5月29日晚,劉少明從廣州的家中被不明身份的人帶走,兩週後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7月14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2016年4月15日其案在廣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未作宣判。 老民工劉少明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羈押兩年,一審仍未判決 吳魁明律師 兩年前的2015.5.29夜晚,劉少明被抄家帶走。2016.4...
山東招遠市網民王江峰在經過兩次庭審後,於2017年4月7日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2年。起訴書和判決書都是籠統地提及王江峰辱罵詆毀已故和現任國家領導人,但沒有載明具體事實,只是在兩次庭審的質證階段,從檢方公訴人出示的證據中,才可以知道所謂辱罵貶損是因為王江峰在其微信和QQ上,轉發或發布了含有稱毛澤東為“毛賊”、稱習近平為“包子”、“傻逼”等內容的帖子;同時,王江峰說過的“一人一票顛覆政府”、“閱兵時左手舉在額前”、“寬衣解帶”等也被作為呈堂證供。 稱“毛賊 ”、“包子”, 王江峰一審獲刑兩年 吉利 山東招遠“包子案”被告王江峰家屬,4月12日收到律師轉來的法院判決書,判決書稱,...
因在網上朋友圈發含有稱毛澤東為“毛賊”、習近平為“包子”等內容的帖子而被逮捕的王江峰,其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於3月30日在山東煙台招遠看守所第二次開庭審理,其兩位代理律師為他做了無罪辯護,稱該案“存在嚴重的迫害言論自由的嫌疑”。只有王江峰的妹妹及妹夫被允許旁聽了庭審,其他10多位親友均被阻攔在離庭審處300多米外的路口。庭審未做判決,稱擇日宣判。 山東招遠 “毛賊”、“包子”案3月30日第二次開庭 吉利 2017年3月30日,山東煙台招遠王江峰,因在微信、QQ上稱毛澤東為“毛賊”、稱習近平為“包子”,被指控“尋釁滋事罪”一案,在招遠看守所法庭第二次開庭審理。第一次開庭是在3月23日。...
山東煙台招遠市市民王江峰因在其微信群、微信朋友圈、QQ群等社交媒體上轉發或自發了含有稱毛澤東為“毛賊”、稱習近平為“包子”等內容的帖子,於2016年9月9日被刑事拘留,10月15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正式批捕。該案於本月23日在招遠市看守所第一次開庭審理,第二次開庭日期為3月30日。從起訴書可看到,這是一起典型的因言獲罪案。 王江峰案通報 吉利 王江峰簡介 王江峰(微信暱稱“轉蓮”,QQ暱稱“楓葉紅”等),山東省煙台招遠市人,1970年生人,大學文憑,因為在其微信群、微信朋友圈、QQ群、QQ空間上,轉發或自發了含有稱毛澤東為“毛賊”、稱習近平為“包子”等內容的帖子,...
案號:(2016)鄂0106刑初605號 辯 護 詞 審判長、審判員: 我依法接受本案當事人王芳的委託擔任其一審辯護人,現發表辯護意見如下: 本辯護人認為起訴書指控王芳犯有尋釁滋事罪沒有事實和法理根據,依法不能成立。 一、根據一事不兩罰的原則,控方指控的王芳的行為(事實)之前都已經作了處理,不能再作本案的定罪依據。 《起訴書》指控王芳“2015年5月20日,……身著‘當人民恐懼政府,即為暴政’等字樣服裝,……抗議黑龍江省慶安縣火車站槍擊案……”,及“2015年6月15日”在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採取“拉橫幅、舉標語”等方式圍堵,就算是事實成立,也是已經行政處罰過了,...
2016年6月16日,香港銅鑼灣書店店長及創辦人林榮基公開發聲,披露他被中央專案組拘留8個月的恐怖經歷。林榮基是銅鑼灣書店股東及員工失踪事件的五名當事人之一。去年秋季,他們陸續失踪,之後被證實身處中國大陸並受有關當局控制。林榮基說,在此期間,他被提審近30次,不得聘請律師,2016年2月底鳳凰衛視播放的其認罪片段是他在被當局逼迫下按照要求做的,「有導演,有台詞」。 據林榮基在記者會上所述,他是在2015年10月24日過深圳海關時被拘留,翌日被戴上手銬、眼罩及鴨舌帽,乘了近14個小時的火車被帶到寧波。其後約5個月,他被關在一個「大建築物」中一個不到300平方英尺的房間內,被24小時看守。...
《南方都市報》文化副刊編輯余少鐳發微博公開其提出離職的原因。 余少鐳的微博: 在這春天裡,我們做個了斷吧,不拖泥帶水了。人老了,這麼長時間膝蓋實在受不了,就想試試能否換個姿勢。負責盯我微博並通知上頭讓我刪的那位,可以長抒一口氣了吧,不好意思,這幾年讓您緊張了,衷心祝愿您有新的工作方向。順便周知各位關心我的朋友,不再見了,南方。(不好意思,我以後一定好好練字) 員工離職申請表 姓名 余少鐳 入職日期 2000.6.1 擬離職日期 2016.4.1 部門 南都文化副刊 職位 編輯 聯繫電話 離職後聯繫地址 離職原因: 無法跟著你們姓 (個人原因,未能提前三十天提交申請,...
遼寧省鐵嶺市異議人士姜立軍(又名姜力鈞)於2016年1月15日被瀋陽市大東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3年。姜立軍被指控撰寫詆毀黨和政府形象的文章並發佈到網上,引發大量網民對國家公信力的質疑,對政府工作的開展造成了不良影響,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姜立軍於2014年5月16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尋釁滋事罪兩項罪名拘留,同年6月23日被以涉嫌這兩項罪名批准逮捕,最後以尋釁滋事罪獲刑。被關押期間,姜立軍曾遭受刑訊逼供(《 關於瀋陽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岳鵬等人對我刑訊逼供的控告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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