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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作家吕耿松上诉被驳回

2008年04月16日

中国人权谴责当局驳回杭州网络作家吕耿松的上诉、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决。吕耿松因其在网上发表的文章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指出:“驳回吕耿松上诉清楚地证明了中国当局最近几个月一直在维持着对言论自由的强硬政策。” 谭竞嫦说:“对像吕耿松、胡佳和杨春林这样的作家、活跃人士的定罪和量刑,是完全同官方所表达的在奥运前营造一个和谐开放环境的目标背道而驰的。”

4月1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了吕耿松上诉案并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吕耿松提出的重新审理其案子的要求也被拒绝。吕耿松於2007年8月24日被拘留,2008年2月5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吕耿松是浙江省杭州市人,1983年毕业於杭州大学(现为浙江大学)历史系,曾在浙江高等公安专科学校任教,后因从事民运活动於1993年被开除公职,此次被捕前为自由撰稿人。其着作有《中共贪官污吏》(香港文化艺苑工作室2000年出版),主要文章有《建立公民弹劾制度》、《建立刑事连带责任制度》、《买官、骗官与官杀官》、《论当代中国黑社会的社会基础》以及《当代中国黑社会的主要类型》等。吕耿松近年做了很多维权方面的工作,包括 2007年8月23日报道杭州拆迁户杨云彪被审判的消息。今年3月吕耿松的亲属在致中央政府的信中说他在狱中健康状况恶化。

中国人权敦促中国当局立即采取具体步骤在中国落实言论自由。这些步骤包括释放所有仅因行使言论自由权而被监禁的个人,或至少使他们的案子能够在符合中国和国际公平标准的情况下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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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中国的言论自由,请参与中国人权的"人权奥运"活动!

制止非法拘留

在中国人权“人权奥运活动”中提出的5名活跃人士陈光诚、师涛、姚福信、胡石根和李昌都已被联合国任意羁押问题工作组确定为是被任意羁押的。虽然这一独立的国际机构宣布他们5个人是被任意羁押的,但他们现时却仍都被关在监狱中。中国人权呼吁中国政府释放这5个人以及所有其他被宣布为任意羁押的人士。

任意羁押问题工作组是联合国主要人权机构“人权理事会”的一个“特殊程序”。工作组在世界各地调查任意剥夺自由的案件,并对各国政府、国际机构、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所提交的资料采取行动。在其收到的中国案例上,工作组已研究了与缺乏一个独立的司法及监禁行使言论自由的人士等相关问题。工作组已两次访华(1997年和2004年),在访问中会见了中国的政府官员、律师、法官、监狱工作人员和囚犯。工作组虽然向中国政府提出了许多建议,但这些建议却很少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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