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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

因被指控所謂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羈押在廣州市天河區看守所的維權人士郭飛雄,在參加庭前會議和兩次開庭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法警押解的過程中,遭到戴黑頭套、手銬反銬、戴腳鐐等虐待,而且因手銬和腳鐐戴得非常緊,致其身體遭到傷害並留下後遺症。為此,郭飛雄提起國家賠償,要求:1、就其法警故意虐待和傷害行為賠禮道歉;2、對實施虐待和傷害行為的法警依法懲治,並約束其法警不得虐待任何被押送人員;3、為賠償要求人治傷,並依法賠償精神損害。 國家賠償要求書 賠償要求人(受害人):楊茂東,又名郭飛雄,男,1966年8月2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20102196608026318,漢族,文化程度大學,...
中國人權 從知情人士處獲悉:上海維權人士 馬亞蓮 在“兩會”期間進京上訪,被截回上海後關押進黑監獄,並遭受虐待,從3月10日開始進行絕食抗爭。 知情人士3月11日與關押中的馬亞蓮通話時,她聲音微弱,告知已經兩天沒有吃東西,也沒喝水。知情人士後來再打電話時,馬亞蓮的電話已經無法接通。 據知情人士說,2015年3月8日下午,馬亞蓮在北京和幾位訪民去京西賓館找人大代表遞交材料時,被北京警方押送到久敬莊,當晚又被上海駐京辦轉送到在北京的上海黑監獄接濟站,9日上午被押回上海,送到集中關押訪民的地府村路,隨後被轉送到在青浦的黑監獄關押。 其間,黃浦區老西門街道的警察和街道工作人員不顧馬亞蓮包紮著的手傷、...
大陸著名維權人士郭飛雄(本名楊茂東)和孫德勝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一案於北京時間11月28日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開庭審理,庭審進行了近18個小時,一直持續到第二天凌晨。法庭強行結束庭審,宣布擇日宣判。 旁聽庭審的郭飛雄的姐姐楊茂平告訴 中國人權 ,法官在庭審過程中上百次粗暴打斷郭飛雄和辯護律師的發言,不允許他們說話,並搶走了郭飛雄的自我辯護書。為了這次庭審,律師們準備了充分的證據,包括當時現場的圖片和錄像,這些證據充分說明,郭飛雄所作一切都是合法的,沒有任何違背法律的地方。但是,法官對這些證據完全不予採用,只採用公訴人提供的偽證,而這些偽證是證人在刑訊逼供下做出的。 楊茂平表示,...
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 郭飛雄 組織了2013年1月在南方周末報社門口舉牌、演講聲援該報社員工抗議新年獻詞被篡改的活動,以及和孫德勝等人策劃了2013年4月至5月在武漢、廣州、深圳等八個城市的“街頭舉牌”活動(舉牌內容是“要求官員公佈財產並敦促全國人大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孫德勝還被指控除了在八個城市之外,還在南寧、上海等地“街頭舉牌”。兩人被控罪名均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並被指控為上述活動的首要分子。 郭飛雄於2013年8月8日被 刑事拘留 ,9月12日被正式逮捕。之前他曾因參加維權活動被以“非法經營罪”判刑5年,2011年9月刑滿獲釋。...
北京市昌平區司法局將於2014年9月5日就擬給予 程海 律師停止執業一年的行政處罰舉行聽證會。謝燕益律師就此發出公告,呼籲各位律師同仁和公民同胞到現場參與聽證或以其他方式聲援程律師。謝律師說,“該案的結果關乎每一名律師的執業命運以及公民的權利尊嚴,如果任由官方為所欲為,律師執業前景堪憂,中國法治前景堪憂”,“今天你不站出來明天你或許就無法站出來”。 程海律師行政處罰聽證公告 謝燕益 各位律師同仁公民同胞們:北京程海律師因代理丁家喜公民權利案以及採取有力行動促使律師非法年檢考核制度幾乎陷於破產失效狀態,目前遭到北京市昌平司法局報復執法欲行政處罰停止執業一年。...
今天,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開庭審理維權人士 郭飛雄 (本名楊茂東)和 孫德勝 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一案,兩人的辯護律師因抗議法院在該案進行中存在程序嚴重違法問題而拒絕出庭,從而導致庭審休庭,再開庭日期目前不詳。 郭飛雄長期以來在維權界一直是積極活躍的溫和派人士,他被指控組織了2013年1月在南方周末報社門口舉牌、演講聲援該報社員工抗議新年獻詞被篡改的活動,以及和孫德勝等人策劃了2013年4月至5月在武漢、廣州、深圳等八個城市的“街頭舉牌”活動(舉牌內容是“要求官員公佈財產並敦促全國人大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是警方起訴意見書中的用語);孫德勝還被指控除了在八個城市之外...
在 郭飛雄 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開庭前一天,其辯護律師陳光武和張雪忠到看守所會見了郭飛雄,並就案件審判存在的程序問題提出了5項法律意見。郭飛雄認為,單就法院不允許其律師複製最重要的案卷材料這一項,律師就根本不可能進行有效的辯護;律師應要求法院延期開庭,繼續要求法院允許律師複製全部證據。其律師聲明:在未能複制核心證據的情況下,將不會出席2014年9月12日的庭審;將繼續要求法院允許複製全部案卷材料並糾正其他的違法情況。
維權人士 郭飛雄 在其被指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開庭前一天發表《獄中聲明》,指出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在審理其案過程中存在多項違反法定程序的事實,尤其是違反刑事訴訟法第38條的規定,拒絕其辯護律師複製八個光盤的數字化案卷材料(包括現場視頻、照片等證據),嚴重侵害了辯護律師及其本人的法定辯護權。他說,如果法院9月12日繼續按原計劃開庭,那麼法院的庭審將是不正當和不合法的,也是完全無效的,他將在庭審中全程保持沉默。
高智晟律師於2006年12月22日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3年,緩刑5年;就在緩刑到期前,被收監服刑3年,於2014年8月7日釋放。在緩刑期間,高智晟被強制失踪多於6次,其中最長一次達20個月,其間受到殘酷折磨。 請參閱耿和的推特: https://twitter.com/Genghe1 。 高智晟妻子耿和2014年9月8日新聞發布會發言全文 (據其推特整理) 女士們,先生們,早晨好。 我的先生高智晟是一名中國律師。他始終為弱勢群體維護權益,盡其所能地為窮人免費服務。高智晟不畏強權,依靠律師職業的方便之處向大眾傳播公義和人權的理念。他以自己嫻熟的法律知識和雄辯的口才為受害人討回公道,...
程海 律師2014年1月在代理丁家喜律師要求官員財產公開、教育平權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一案時,因海淀區法院和檢察院的一系列違法行為而退庭抗議並投訴控告,就此,北京市昌平區司法局於8月22日以擾亂庭審秩序、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為由發出擬給予他停止執業一年行政處罰的聽證權利告知書。在程海要求進行聽證後,司法局發出將於9月5日舉行聽證會的通知。 就司法局所定舉行聽證會的地點,程海發出《行政處罰聽證場所異議書》,對聽證會安排在“北京昌平區陽光中途之家”提出異議:“陽光中途之家是為社區服刑人員和刑釋解教人員提供教育、培訓、臨時安置等服務”的機構,安排在該地聽證,是司法局“明顯的濫用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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