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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飛雄案庭審結束未作宣判

2014年11月28日

大陸著名維權人士郭飛雄(本名楊茂東)和孫德勝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一案於北京時間11月28日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開庭審理,庭審進行了近18個小時,一直持續到第二天凌晨。法庭強行結束庭審,宣布擇日宣判。

旁聽庭審的郭飛雄的姐姐楊茂平告訴中國人權,法官在庭審過程中上百次粗暴打斷郭飛雄和辯護律師的發言,不允許他們說話,並搶走了郭飛雄的自我辯護書。為了這次庭審,律師們準備了充分的證據,包括當時現場的圖片和錄像,這些證據充分說明,郭飛雄所作一切都是合法的,沒有任何違背法律的地方。但是,法官對這些證據完全不予採用,只採用公訴人提供的偽證,而這些偽證是證人在刑訊逼供下做出的。

楊茂平表示,這是一場惡劣的審判,剝奪了郭飛雄和律師的辯護權。他們是黑法庭、流氓法官,這完全是政治陷害。郭飛雄當庭斥責審判長,說這是莫斯科審判的複制。她說,出於氣憤,她在現場站起來表示抗議,說這是無恥的審判,是陷害。
 
楊茂平還告訴中國人權,郭飛雄在關押期間遭受到變相酷刑,30多人關押在一間牢房,持續400多天不給放風。郭飛雄入獄前體重150多斤,現在只有120多斤,臉色蠟黃。在今天長時間的庭審中,法官一再無視郭飛雄要吃點東西的請求。

庭審結束後,中國人權採訪了郭飛雄妻子張青女士——2009年她攜兩個孩子逃亡到美國。張青表示,庭審非常惡劣,這是典型的政治迫害,他們太過分了。過去,郭飛雄被審判時,還可以辯護,現在連辯護權也被剝奪了,他們公然地踐踏法律。這是黑法庭,黑審判。張女士對這次庭審表示極大的憤慨。

庭審期間,各地維權人士趕到法庭外聲援,其中一些人被警方綁架走,如劉少明、陳雲飛、郭春平、宋雷、黃雨章,歐陽老伯等。

郭飛雄是資深維權人士,他被當局指控組織了2013年1月在《南方周末》報社門口舉牌、演講聲援該報社員工抗議新年獻詞被篡改的活動,以及和孫德勝等人策劃了2013年4月至5月在武漢、廣州、深圳等八個城市要求官員公示財產的“街頭舉牌”活動。郭飛雄於2013年8月8日被拘留拘押3個多月後才被允許見律師。郭飛雄和孫德勝案原定於今年9月12日開庭,但因兩人的辯護律師為抗議法院程序嚴重違法而拒絕出庭,庭審被迫休庭。

中國人權獲得授權發表郭飛雄在今天庭審中所做的自我辯護原文及英文譯文。郭飛雄在自我辯護中講述了他參加聲援《南方周末》的街頭抗爭和政治集會的真實情況,闡述了他的初衷、核心考量、運作行動和平衡手法以及他致力於推動中國實現自由、民主和憲政的最終目標。

我的自我辯護

楊茂東(郭飛雄)

這個法庭是一個有著特殊深度的法庭。在這個法庭上,我要用我自己的敘述方式講出我參加聲援《南方周末》的街頭抗爭和政治集會的真實情況,我的初衷、核心考量、運作行動和平衡手法;講出我推動以敦促全國人大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為主題的“八城快閃”街頭宣傳活動的基本思路和法律性事實。

點擊此處閱讀《我的自我辯護》全文

 

郭飛雄(楊茂東)簡介

郭飛雄畢業於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哲學系,是一位網絡寫手,發表和出版過不少有關中國歷史和社會問題的文章和書籍,並靠自學成為法律維權人士。2006年8月高智晟律師被捕後,他因組建法律後援團展開營救活動而觸怒當局,同年9月,當局以郭飛雄2001年編輯出版的揭露遼寧省瀋陽市政治醜聞的《瀋陽政壇地震》一書為由,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將其逮捕,並於2007年11月判處他有期徒刑5年,罰金4萬元人民幣。郭飛雄在被關押期間曾遭到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

2011年9月獲釋後,郭飛雄多次被當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受到警察的秘密監視和各種打壓,但仍積極參加各種維權活動。2012年,他參加了烏坎村幹部選舉活動、調查李旺陽死亡事件以及發起強烈譴責江西新余警察兇暴毆打獨立參選人劉萍、魏忠平的反人道、反法律行為的簽名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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