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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的普遍定期审议:各国政府会坚持问责和普世标准吗?

2018年11月01日

11月6日,中国将在日内瓦接受联合国对其人权状况进行的普遍定期审议。这次审议是在这样一个时刻进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族穆斯林被大规模拘禁的报道不断增加;中国官方加强了对人权的普世性和对人的尊严的尊重这一国际人权体系核心原则的攻击。

中国当局于2016年开始了一项针对维吾尔族穆斯林的运动,自2017年以来一直不断升级。新疆自治区政府发布了一个“反极端主义”的条例,将“非正常”蓄须、穿戴蒙面罩袍,不仅把在食品而且在其他方面也保持清真的行为都归入到“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第9条)。据报道,中国当局在新疆以打击极端主义的名义下拘留了至少100万维吾尔族穆斯林,而整个新疆的穆斯林人口约为1,100万。

在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和追查下,中国当局改变了对“拘留营”的说法,从最初的断然否认到后来在2018年10份的改口承认,但辩称这些地方是作为“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在那里是进行“思想转化”。

然而,国际社会很难对这种解释感到满意。在进行普遍定期审议之前,许多国家预先向中国提出的第一组问题中,明确表达了这种关切:57个问题中有15个(四分之一以上)是有关拘押新疆维吾尔族穆斯林或新疆和西藏的宗教镇压问题。

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表示:“新疆的人权危机很可能成为转折点——这个危机是中国当局践踏基本人权和人类尊严的直接结果。”

谭竞嫦补充说:“长期以来,中国庞大的市场使得太多的政府愿意对中国的人权状况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方式来换取他们认为对其国家或其他利益有利的利益。但是,大规模的公然镇压和拘禁现在需要这些政府进行原则性的反应。”

伴随着中国近期在新疆的行为,其他在中国发生的对基本权利的侵犯也令人忧虑:当局在2016 - 2017年颁布了各种加强限制宗教表达、文化表达和网络信息流动的法规;通过废除两届连任限制而形成无法问责的中央集权;以及在全社会发动要求所有人和实体服从中国共产党至高无上地位的运动,践踏了法治以及专业标准和操守。(这里列出2013年普遍定期审议以来中国的重要发展列)

与此同时,中国还在国际舞台上试图攻击和取代国际人权准则和标准,削弱独立人权机制,并且输出其基于‘国情’的‘中国特色的人权’模式。

谭竞嫦指出:“中国所宣称的‘人权模式’是完全违背国际人权体系的基本原则:即作为人类,每个人与生俱来都赋有基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和尊严。”

通过经济实力和政治影响,中国已在推广这一模式上取得不少进展。在2018年3月,人权理事会在中国的带领下通过了一项决议,把国家对保护基本人权的责任改换成了类似国家间合作计划的项目。

鉴于中国政府近年来对履行人权责任的立场改变——由原来的“我们会在国家条件进步后做得更好”到现在公然拒绝评估其遵守情况的标准——中国人权敦促所有联合国成员国在即将对中国进行普遍定期审议之际恪守对基本原则、核心价值和标准的承诺。国际人权体系的设计正是为了防止目前中国针对个体和群体的人权侵犯,若不能有效地应付国际人权系统所面临的危险,必然危及整个系统的完整性和健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