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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751 — 825 (2626)
1989年,中國各地成千上萬的民眾發出要求民主改革的呼聲,但中國領導人卻以坦克和武力進行回應,試圖在經濟改革的同時壓制民眾對政治改革的要求。其結果是,中國人民所得到的是不可持續和不公平的發展、不斷增加的社會衝突以及巨大的環境和人權代價。 25 年後的今天,香港人民站起來,要求北京兌現其“一國兩制”的承諾。他們拒絕接受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 年8 月31 日作出的關於“選舉”香港特首的決定;該決定要求候選人必須獲得北京控制的提名委員會半數以上的支持。面對北京的威脅和強硬立場,香港學生們以“公民不服從”行動——罷課和和平靜坐——爭取名副其實的普選。他們的行動獲得了香港工會和市民的支持和聲援。...
在8月13日呂耿松被當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不到一個月,另一名中國民主黨浙江委員會重要成員 陳樹慶 也被以涉嫌同樣罪名刑事拘留。 陳樹慶的妻子 張東紅 告訴 中國人權 :9月11日下午3點半,杭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國保人員對他們的家進行搜查,抄走了一台台式電腦以及手機、文稿、徽章等物,沒有給扣押物品清單。 另一消息來源告訴 中國人權 ,陳樹慶是在杭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對他家進行抄家的當日下午1點被國保帶走的。杭州市公安局的拘留通知書上說,陳樹慶於11日下午6時被正式刑事拘留。 陳樹慶曾參加八九民運,從1995年開始投身浙江的民主運動;...
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 郭飛雄 組織了2013年1月在南方周末報社門口舉牌、演講聲援該報社員工抗議新年獻詞被篡改的活動,以及和孫德勝等人策劃了2013年4月至5月在武漢、廣州、深圳等八個城市的“街頭舉牌”活動(舉牌內容是“要求官員公佈財產並敦促全國人大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孫德勝還被指控除了在八個城市之外,還在南寧、上海等地“街頭舉牌”。兩人被控罪名均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並被指控為上述活動的首要分子。 郭飛雄於2013年8月8日被 刑事拘留 ,9月12日被正式逮捕。之前他曾因參加維權活動被以“非法經營罪”判刑5年,2011年9月刑滿獲釋。...
北京市昌平區司法局將於2014年9月5日就擬給予 程海 律師停止執業一年的行政處罰舉行聽證會。謝燕益律師就此發出公告,呼籲各位律師同仁和公民同胞到現場參與聽證或以其他方式聲援程律師。謝律師說,“該案的結果關乎每一名律師的執業命運以及公民的權利尊嚴,如果任由官方為所欲為,律師執業前景堪憂,中國法治前景堪憂”,“今天你不站出來明天你或許就無法站出來”。 程海律師行政處罰聽證公告 謝燕益 各位律師同仁公民同胞們:北京程海律師因代理丁家喜公民權利案以及採取有力行動促使律師非法年檢考核制度幾乎陷於破產失效狀態,目前遭到北京市昌平司法局報復執法欲行政處罰停止執業一年。...
今天,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開庭審理維權人士 郭飛雄 (本名楊茂東)和 孫德勝 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一案,兩人的辯護律師因抗議法院在該案進行中存在程序嚴重違法問題而拒絕出庭,從而導致庭審休庭,再開庭日期目前不詳。 郭飛雄長期以來在維權界一直是積極活躍的溫和派人士,他被指控組織了2013年1月在南方周末報社門口舉牌、演講聲援該報社員工抗議新年獻詞被篡改的活動,以及和孫德勝等人策劃了2013年4月至5月在武漢、廣州、深圳等八個城市的“街頭舉牌”活動(舉牌內容是“要求官員公佈財產並敦促全國人大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是警方起訴意見書中的用語);孫德勝還被指控除了在八個城市之外...
在 郭飛雄 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開庭前一天,其辯護律師陳光武和張雪忠到看守所會見了郭飛雄,並就案件審判存在的程序問題提出了5項法律意見。郭飛雄認為,單就法院不允許其律師複製最重要的案卷材料這一項,律師就根本不可能進行有效的辯護;律師應要求法院延期開庭,繼續要求法院允許律師複製全部證據。其律師聲明:在未能複制核心證據的情況下,將不會出席2014年9月12日的庭審;將繼續要求法院允許複製全部案卷材料並糾正其他的違法情況。
維權人士 郭飛雄 在其被指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開庭前一天發表《獄中聲明》,指出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在審理其案過程中存在多項違反法定程序的事實,尤其是違反刑事訴訟法第38條的規定,拒絕其辯護律師複製八個光盤的數字化案卷材料(包括現場視頻、照片等證據),嚴重侵害了辯護律師及其本人的法定辯護權。他說,如果法院9月12日繼續按原計劃開庭,那麼法院的庭審將是不正當和不合法的,也是完全無效的,他將在庭審中全程保持沉默。
高智晟律師於2006年12月22日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3年,緩刑5年;就在緩刑到期前,被收監服刑3年,於2014年8月7日釋放。在緩刑期間,高智晟被強制失踪多於6次,其中最長一次達20個月,其間受到殘酷折磨。 請參閱耿和的推特: https://twitter.com/Genghe1 。 高智晟妻子耿和2014年9月8日新聞發布會發言全文 (據其推特整理) 女士們,先生們,早晨好。 我的先生高智晟是一名中國律師。他始終為弱勢群體維護權益,盡其所能地為窮人免費服務。高智晟不畏強權,依靠律師職業的方便之處向大眾傳播公義和人權的理念。他以自己嫻熟的法律知識和雄辯的口才為受害人討回公道,...
程海 律師2014年1月在代理丁家喜律師要求官員財產公開、教育平權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一案時,因海淀區法院和檢察院的一系列違法行為而退庭抗議並投訴控告,就此,北京市昌平區司法局於8月22日以擾亂庭審秩序、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為由發出擬給予他停止執業一年行政處罰的聽證權利告知書。在程海要求進行聽證後,司法局發出將於9月5日舉行聽證會的通知。 就司法局所定舉行聽證會的地點,程海發出《行政處罰聽證場所異議書》,對聽證會安排在“北京昌平區陽光中途之家”提出異議:“陽光中途之家是為社區服刑人員和刑釋解教人員提供教育、培訓、臨時安置等服務”的機構,安排在該地聽證,是司法局“明顯的濫用職權,...
昌平區司法局於2014年8月22日告知程海律師,擬對程海律師處以停止執業一年的行政處罰,理由是程海律師在出庭為丁家喜辯護時,擾亂庭審秩序,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為此,157名律師和法律學者聯合發表聲明,指出在法庭審理程序嚴重違法、律師多次努力仍無力阻止違法程序繼續進行時退庭前往法律監督機構控告的行為,完全是在履行律師的法定職責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聲明促請昌平區司法局收回成命,司法行政部門不能淪為違法者打壓律師的工具。 關於北京市昌平區司法局擬對程海律師處罰一事的律師聯合聲明 北京市昌平區司法局於2014年8月22日告知程海律師,擬對程海律師處以停止執業一年的行政處罰,...
2014年8月22日,程海律師收到北京市昌平區司法局的告知書:以擾亂庭審秩序為由,擬給予他停業一年的行政處罰,並告知他有要求聽證的權利。次日,程海律師在博客上發文,說他已提出聽證要求,併申請政府就擬對他進行處罰的依據公開信息。程海指出,在審理丁家喜律師因要求官員財產公示和教育平權被起訴的案件中,“明明是公檢法人員大規模違法和犯罪,律師依法退庭投訴控告進行救濟,卻遭報復被污衊為擾亂法庭秩序還要處罰,這就是違法者顛倒黑白的邏輯,是司法局人員參與的新的違法。 ” 要求聽證昌平區司法局對我代理丁家喜案擬停止執業一年行政處罰 程海 2014年8月23日 2014年8月22日,...
8月15日,38名維權人士聚集在鄭州第三看守所門前,聲援鄭州“十君子”公民維權活動。一名參加聲援的維權人士對 中國人權 說:鄭州當局非法拘禁“十君子”後,以莫須有的“尋釁滋事”、“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拘留“君子”們,不能容忍的是鄭州當局拒絕當事人會見律師,公然剝奪“君子們”的公民權利。今天我們再次走上街頭,向民眾發傳單表達我們的訴求,要求當局保障被拒絕會見律師的七君子的會見權。我們“願與鄭州十君子同罪”; 我們不畏恐嚇威逼,堅持抗爭到底。 中國人權 注:被鄭州警方抓捕的“十君子”包括維權人士、異議人士、律師和記者。以下是他們的名字和涉嫌罪名,...
2014年8月5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級法院對 劉萍、魏忠平 和 李思華 的上訴案作出維持一審判決的裁決。 三位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維權人士於2014年6月18日被新余市渝水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劉萍和魏忠平被以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李思華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中國監管網絡信息的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8月7日發布《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對提供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作出新規定,涉及微信(騰訊)、 易信(網易)、飛信(中國移動​​)等,嚴厲限制一般公眾帳號發布轉載時政類新聞。 自2011年1月騰訊推出微信以來,即時通信服務在中國大幅增長。這些服務使得群體成員和註冊用戶能夠即時分享信息。用戶還可以通過電子郵件和在微博上用鏈接來分享信息。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稱,制定這一規定是為了“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點擊查看 中國人權 的英文 譯文 ) 新規定(簡稱“微信十條” )...
中國人權 獲悉,中國民主黨浙江委員會成員 呂耿松 今天被當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現被羈押在杭州市看守所。這一罪名的最高刑期是 無期徒刑 。 呂耿松於 7月7日 被警方以同樣罪名刑事拘留,至今已被關押37天。據知情人士透露,關押期間,呂耿松未被允許會見家人,杭州警方也拒絕了其辯護律師莫少平的會見要求。呂耿鬆的妻子汪雪娥和女兒也被警方24小時監視,出門受到跟踪。 呂耿松是浙江老資格的政治異議人士,2008年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4年,於2011年8月刑滿獲釋。
2014年6月30日,中國政府制定的一套旨在應對新聞從業人員在採集新聞及其他相關職務行為中“濫用”信息現象的新規定正式生效。( 中國人權 的英文翻譯如下。) 這一規定是由主管新聞出版工作的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頒布的,其中條款不僅針對於新聞採編人員,而且對提供技術支持的其他新聞從業人員也同樣適用。這套管理辦法是為保護含有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及“未公開披露的信息”等而專門製定的。 《新聞從業人員職務行為信息管理辦法》提出了以下要求: 新聞單位應健全 “保密製度” 以防止洩露國家機密,包括明確知悉範圍和保密期限、妥善處理國家秘密載體、和禁止在任何媒體以任何形式或私人交往中傳遞國家秘密;...
在這份緊急呼籲書中,律師 劉金濱 呼籲全國律協、檢察機關及社會各界關注並製止焦作警方違法拘傳辯護律師常瑋平的行為。訪民 許有臣 、 張小玉 夫婦因涉嫌刺死一名警察被刑事拘留後,常瑋平律師於7月20日趕到焦作為其提供法律援助。 7月21日,焦作警方要求常律師作為案件證人接受訊問,而不是安排他與當事人會面,遭到常的拒絕。據悉,警方在限制常律師人身自由七八個小時後,對他實施了強制拘傳措施。呼籲書指出,要求辯護律師提供當事人相關案件的證詞,違反了《刑訴法》和《律師法》關於律師保密義務的規定。劉呼籲全國律協和相關的省、市律協採取行動維護常的權利;...
在這篇文章中,律師 常瑋平 講述了遭焦作中站公安分局限制人身自由、侵害執業權利的經過。 2014年7月21日上午,常瑋平作為涉嫌故意殺人的訪民 許有臣 、 張小玉 夫婦的辯護律師,要求焦作市看守所安排會見未果,常瑋平隨後前往辦案機關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分局辦理相關會見手續,公安局卻要求常瑋平提供對張小玉的證人證言,常以“辯護人對當事人的保密義務”拒絕,但警方一直試圖迫使其作證,雙方僵持至當天晚上10點40分,公安局送達《傳喚證》。警方強制常瑋平於7月22日凌晨接受長達三個半小時的訊問,並於當天上午提取了常瑋平手機中所有的音視頻資料。警方將常的身份確定為“證人”,表示其不宜再擔任辯護人。...
2014年7月7日,中國民主黨浙江委員會成員呂耿松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刑事拘留。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的丁錫奎律師接受呂的家屬委託擔任其辯護律師。 7月17日,丁律師前往杭州市看守所申請會見呂耿松,在經歷了從看守所到二進公安局的大半天折騰後,他得到的是一紙《不准予會見犯罪嫌疑人決定書》,上稱“因呂耿松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會見可能洩露國家秘密或有礙調查”。中國民主黨人陳樹慶的這篇文章,講述了丁申請會見受阻的前前後後。 呂耿松案律師會見受阻 陳樹慶 中國民主黨人、傑出的維權鬥士呂耿松先生自2014年7月7號被杭州警方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後,...
河南訪民 張小玉 、 許有臣 涉嫌故意殺人一案正在進行偵查,其間辯護律師 常瑋平 向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公安分局申請會見當事人,被拒絕並被強迫接受訊問,還被取消辯護人資格。 7月24日,張、許兩人的辯護律師 劉書慶 、 陳泰和 、 李金星 、 劉金濱 向河南省公安廳、焦作市公安局、中站公安分局發出律師函,指出負責辦案的中站分局在偵查過程中多處存在違法行為,如拒絕律師會見當事人,連續侵犯律師執業權利;強行要求辯護律師作為證人作證,構成非法拘禁罪和濫用職權罪;死者為中站分局民警,偵查人員與本案有重要利害關係,中站分局不應管轄此案。辯護律師呼籲公安機關嚴格依法偵查此案,切實保障嫌疑人的訴訟權利,...
“六四”25 週年後 1989年6月4日,中國政府動用軍隊暴力鎮壓了要求民主、反對腐敗、呼籲政治改革的中國民眾。儘管過去25年來,經濟改革引人注目地改變了中國的面貌,但當局以此拒絕政治改革,加劇了社會的不平等、不穩定和環境的惡化。2010年以來,官方鎮壓正在壯大的新公民運動、打壓維權律師、監管收緊媒體和信息傳播,嚴重破壞了法治的進程。在香港,也能感受到當局的收緊控制。1997年主權回歸時,北京政府曾經保證香港的自由和生活方式受“一國兩制”法律框架保護,50年不變。作為1989年大陸民主運動的堅定支持者,1997年後中國唯一一個允許民眾公開要求政府對“六四”承擔責任的香港,...
“六四”25年後 封面拼圖 香港尖沙咀廣東道海港城LV專賣店 ,2008年12月18日 攝影:Maizeam “六四”25年後 封面拼圖 中國工廠 ,2008年9月 攝影:High Contrast “六四”25年後 封面拼圖 墨西哥總統國宴招待到訪的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和夫人彭麗媛 ,2013年6月4日 攝影:Angélica Rivera de Peña “努力到生命的最後一息”這部分的所有圖片均為“天安門母親”提供。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選舉改革辯論簡述 金紫荊廣場 ,2008年8月30日 攝影:TKsteven 傅華伶在紐約大學 攝影:Sam Hollenshead 傅華伶在紐約大學 攝影...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今天對倡導新公民運動的維權人士 丁家喜 和 李蔚 的上訴案做出維持原判的裁決。今年4月18日,丁、李兩人均被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刑,丁家喜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李蔚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丁家喜和李蔚被指控參與組織、策劃了2012年底和2013年初在北京街頭舉行的幾次打橫幅,發放傳單,要求政府官員財產公示的活動。 知情人士告知 中國人權 :今天上午一些聲援丁家喜和李蔚的人士到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準備旁聽二審庭審,但在9點鐘開庭前,至少有19人被強制帶上公交車拉到八寶山派出所。下午,他們被 分送到石景山派出所和魯谷派出所關押,4點半左右,...
在2010—2011年中國政府對律師和民間社會活躍人士進行鎮壓之前,維權律師一直有兩個顯著的特點。第一,維權律師在辦理案件時行事高調,對政治問題也無所迴避。在勇敢地接受別的律師拒絕受理的案件時,他們還專挑敏感性高的,以此來吸引關注、擴大影響。 “高處的果子”自然不好摘,維權律師在同行的眼中不被理解,通常被認為激進和博取人們的眼球。他們是獨自作戰、具有獨特品質的一個獨特律師群體。 第二,他們的工作過於政治化,並將法律作為向整個體制抗爭的一個寬泛的切入點,但卻沒有清晰明了的目標。由於在律師圈中難以找到可以依靠的、與之擁有共同使命和追求的同仁,他們因此將訴訟作為媒體和社會動員策略的一部分。...
唐天昊律師在提交給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 丁家喜 案二審辯護詞中指出:本案諸多程序違法,嚴重侵犯被告人丁家喜的法定訴訟權益及辯護律師的訴訟權利;即使羅織的證據亦無法證明丁家喜構成犯罪,應當無罪釋放;本案是政治問題法律解決,以刑事手段打壓公民合法訴求。唐律師說,本案的癥結不在於丁家喜們擾亂什麼社會秩序,而在於他們的行為可能觸痛貪官群體及盤踞於中國某些領域的利益既得者。他表達了對丁家喜的欽佩,希望法官們能感受到丁家喜們那種推動國家向前進步的拳拳之心,並警告說鎮壓只會加深仇恨,威脅政府的穩定。 憲權,檢驗法治的試金石——丁家喜案二審辯護詞 摘要:...
丁家喜 案二審辯護律師 程海 在這份控告狀兼辯護詞中表示,根據憲法,丁有權要求官員公開財產、呼籲教育平等;同時對125位法官、檢察官和警察提起控告,控告他們濫用職權和法律侵犯公民權利。 程海指出今年4月判決丁家喜有罪,沒有事實依據、適用法律錯誤。其次,參與辦理此案的公安、檢察院和法院工作人員在一審和二審中涉嫌濫用權力、玩忽職守,存在一系列程序違法行為。第三,公安、檢察院和法院工作人員應當被追究徇私枉法的刑事責任。 告狀兼丁家喜案二審辯護詞 北京悟天律師事務所律師程海 我受被告人丁家喜和其親屬委託,擔任其被判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二審辯護人。 2014年5月9日,本人把律師事務所函、...
2014年7月4日,上海訪民李玉芳被上海市楊浦區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李為爭取其家被強拆賠償上訪十餘年。
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於2014年7月4日以“妨害公務罪”,判處上海訪民 李玉芳 有期徒刑一年。 2013年12月19日,李玉芳曾到楊浦區政府外上訪,與警方發生衝突,隨後被上海市楊浦區公安分局拘留。李的丈夫 陳瑞明 表示,李玉芳因自家被強拆曾上訪十餘年,並為申請社會福利到政府大門外上訪,敲擊不銹鋼碗,以引起路人注意。李為奪回被警察扣押的不銹鋼碗,抓住警察的衣服,因此被拘留。 2014年1月2日,李玉芳被正式逮捕。 該名警察宣稱李玉芳抓扯他的衣服,致其受傷。但李在法庭上辯稱該動作不可能造成警察受傷。 陳瑞明表示,這份判決是對李玉芳多年上訪的報復,她不僅為自己的事情上訪,而且也為其他上海訪民呼籲。...
被拘留的律師姬來鬆的辯護律師張讚寧向鄭州市檢察院提起控告,指控鄭州市公安局二里崗分局拒絕律師依法會見犯罪嫌疑人,並濫用公權力,以莫須有的“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對姬來松律師進行構陷入罪,其行為已構成徇情枉法罪和非法拘禁罪。控告書說,警方對姬來鬆的妻子調查取證所提的問題,全都是與“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無任何關係的問題;進一步再從《拘留通知書》上所列涉嫌罪名適用的法律進行分析,證明本案是一起百分之百的構陷入罪案。 姬來松律師的辯護人張讚寧律師對鄭州市公安局提起控告 馮延強律師!關注 閱讀:1662014-06-29 19:45 【受託發布】 鄭州市公安局二里崗分局捏造事實和罪名...
黃靜怡(本名黃芳梅),維權人士,於2014年6月25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目前被關押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黃靜怡於5月17日在參加聖觀法師在武漢香格里拉酒店舉行的弘法會後被刑事拘留;聖觀法師曾因1989年在西安組織民運活動入獄1年。
龐琨、聞宇律師就常伯陽律師被拘留及被指控涉嫌犯非法經營罪一案發表聲明,指出鄭州市當局以“需要聯繫辦案單位批准”以及常伯陽的行為屬於“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為由,拒絕他們的會見要求,並拒絕告知案件已查明的主要事實和常伯陽的行為怎麼危害了國家安全。他們到鄭州市第三看守所駐所檢察室投訴,檢察室則進行搪塞。聲明指出,當局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刑事訴訟法》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嚴重侵害了常伯陽律師依法獲得辯護的權利,也嚴重侵害了辯護人依法行使辯護權的權利。他們要求當局及時糾正違法行為,否則,將窮盡一切救濟辦法,以保障國家的法律得到正確實施。 【關於常伯陽律師被指控涉嫌非法經營案的律師聲明...
合肥市蜀山區檢察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對維權人士李化平提起公訴,指控他參與了2013年4月抗議剝奪安徽維權人士張林的女兒受教育權利的活動。
背景 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17年後,這個曾經的英國殖民地又回到聚光燈下。圍繞2017年下任特區行政長官選舉辦法改革的辯論已經達到白熱化。民主人士正團結在“佔領中環”公民抗命運動的旗幟下;北京官員則作出回應,威脅要動用解放軍進行鎮壓。但這些爭論的焦點是什麼,其中真正的利害風險又是什麼? 現行的法律框架 中國對香港的“基本政策”列明於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第三條和附件一。 [1] 這些政策包括香港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保障基本權利和自由,以及基於“選舉或協商”的結果任命行政長官。 [2] 作為一項國際條約,聯合聲明及其附件對中國具有約束力。 [3] 基本法——香港具有憲法性質的文件——...
今年發表致“兩代會”公開信時,難友們悲傷地不得不把一向為大家所尊重的杜東旭的名字從信末簽名行列中移至下面已故難友行列中去了——;他於2013年11月7日離我們抱憾而去,終年86歲。 杜先生是位軍人,但他在我們“六四”難屬群體中並不是唯一的軍人。他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被尋訪到以來,始終與我們站在一起並肩抗爭——即使在險象叢生的最艱難時刻,他也總是一如既往,不離不棄我們這個苦難群體。 回想“六四”十週年前夕,在京的難友在我家中第一次舉行集體祭奠,杜先生參加了——那時便衣們和各種車輛就包圍在我們家門外;十五週年、二十週年的集體祭奠他也都參加了。他還在2008年6月3日參加了木樨地路祭——...
香港大學學生會出版的期刊《學苑》,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有一篇文章形容香港是一個“有自由、​​沒民主”的城市,引起不少人共鳴。雖然有人為香港是否真的沒有民主而爭執,但“有自由”之說,從來沒有異議,故此中英兩國就香港前途談判達成的共識聲明,香港生活方式不變,並詳列各種將“依法保障”的自由。有關自由其後由香港回歸後生效的小憲法——《基本法》——第三章予以保障。 香港回歸之初的五六年,中國政府似乎並未侵擾港人的自由,港人亦自我感覺不俗,這可從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的定期民調結果可見一斑。 [1] 以10分為滿分,香港社會的自由評分一直在6.78分至7.65分之間徘徊,而絕大部分時間是在7分以上,算是可以。...
《激辯中國:美中關係十談》揭示了中美兩國學者對於這兩個國家價值觀和政策的思考。不同於往常,中國學者堅持認為,無論中國出現了什麼錯誤狀況,其根源都在於外國的剝削和乾涉。他們也指出了美國企圖搞垮中國的陰謀。相反的,美國學者則提出了針對中國的多項指責,但也承認美國在國內外確有不良行為。 在哥倫比亞大學教授、中國人權理事黎安友的談話中,上述觀點表達得最為鮮明,他代表美方。與他對話的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的周琪教授,社科院是中國重要的官方智庫,週從一所美國大學獲得了博士學位。因著編輯的提問,週女士一開場便切入價值觀的話題。她指出:長期以來,美國拒絕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且在1960年“...
本書的副標題已提示了艾米莉·T·葉的主要觀點:西藏正隨著中國人的佔據發生變化,中央認為這是一種慷慨的行為,甚至是一份贈禮,但藏人所經歷的卻是壓迫。由此葉女士得出了其中一個從她經常引用的理論家那裡總結的看法:“從來沒有免費的禮物。相反的,禮物始終是雙刃劍,它包含了贈品和毒藥、慷慨和暴力、分享和欠債。 ”日常經驗告訴我們,它並非總是如此,但對於中國和西藏來說,卻是不爭的事實。 圍繞這一主要觀點,我覺得,葉女士對藏人的行為甚至肢體語言的觀察很獨特。她的總體觀察是,少數民族人士往往被發達國家的觀察家或雇主譴責為懶惰(過去美國南方的奴隸絕對是這樣的情況,今天繼續用來侮辱非洲裔美國人)。她指出,...
中國人權 獲悉,中國民主黨浙江委員會成員 呂耿松 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刑事拘留,現被羈押在杭州市看守所(見刑拘通知書)。 呂耿鬆的妻子 汪雪娥 告知 中國人權 ,呂於7月7日上午八點多被杭州市國保和當地派出所警員帶走。隨後,約20名便衣警察進行了三個小時的抄家,帶走了家中唯一一台電腦、手機和一些資料。 7月8日中午,警方給家屬送來拘留通知書,稱呂於7月7日15時被刑事拘留。汪拒絕在通知書上簽字。 呂耿松是浙江老資格的政治異議人士。 2008年,曾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有期徒刑刑四年,2011年8月23日刑滿釋放,並被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在過去的兩年中,呂多次被帶走、遭到多次搜查、...
中國人權 獲悉,大陸民間首次舉行六四公祭活動的組織者陳衛(女)、於世文伉儷於7月3日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正式逮捕,同時被逮捕的還有參加六四公祭的姬來松律師、董廣平、侯帥、方言,以及為被拘留的參加六四公祭活動人士做代理的常伯陽律師;參加公祭活動被拘留的邵晟東、記者石玉已獲取保候審。 中國人權 已通過陳、於的家人證實了這一消息。 目前在紐約的陳、於的女兒於海悅對 中國人權 表示:“當局給我爸媽安的罪名很荒謬。他們都是有追求的人,抱有一份熱情,希望國家能往好的方向發展,當局這樣做真叫人心寒。 ”於海悅還說,她父親一直患有高血壓,一年多以前曾中過風,人被抓走後,警方既不讓送藥,也不讓見人。...
作者的丈夫唐荊陵一個月前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名刑事拘留。作者在文中詳細講述了丈夫長期以來所參與的各種維權活動,他所倡導和推動的“中國公民不合作運動”,以及他和家人因此所遭受的打壓。唐荊陵的維權活動涵蓋面廣,涉及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等,包括呼籲廢除戶籍隔離制度,反岐視(乙肝、殘疾、婦女權益等)、以靜思方式紀念六四、贖回選票行動等。唐荊陵的夢想:“那就是推動公民不合作運動,帶來民主和自由的中國”。 我丈夫唐荊陵的自由民主夢 2014年6月16日 2014年5月16日,維權律師唐荊陵在家中被警察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名刑事拘留帶走,並被抄家帶走兩台電腦、3部手機、1部照相機。...
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分別駁回維權人士 趙常青 和 張寶成 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今年4月,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對趙、張兩人作出判決:判處趙常青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張寶成有期徒刑二年。趙被指控策劃了2013年初在北京舉行的舉牌和演講活動,張寶成則被指控參與了這些活動。隨後,趙常青和張寶成提出上訴,但法院拒絕二審開庭,宣布維持原判。 本月中旬,趙常青的辯護律師 房立剛 遞交法院的二審開庭審理申請書 中指出,一審判定趙常青“參與組織策劃”活動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趙常青“組織策劃”2013年2月和3月的三次舉牌活動,也沒有事實基礎。 在申請書中,...
2014年6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對 張寶成 的上訴案作出裁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2014 年4 月18 日,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張寶成兩年有期徒刑。欲了解更多信息,請參閱: 2013—2014年開庭的維權人士案:庭審日期、結果及相關文章 。 下面是從網上下載下來的張寶成案刑事裁定書的4頁影印件:
低估的不守誠信 1989年中國的天安門大屠殺已經過去四分之一個世紀,它是促使世界各國政府將人權列入外交政策議程當中的事件之一。從那時起,外交官、活動人士、學者以及其他人已經在辯論支持尊重中國人權的最佳途徑,尤其是考慮到中國政府在這一問題上毫不妥協,而現今中國日益增強的國際影響力和經濟實力更堅定了中國的立場。在20世紀90年代,標準的外交工具包括將貿易與人權狀況掛鉤,迫使北京政府釋放監獄中的犯人或流放海外,在聯合國通過批評中國人權紀錄的決議,並試圖讓中國官員參與到更為系統的關於人權的討論當中。 但在隨後的十多年, 隨著中國政府威脅採取經濟和外交手段打擊報復的實力大大增強,...
2014年6月20日, 王清營 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羈押在廣州市第一看守所。當局在“六四”25週年前夕,抓捕了一批維權人士和異議人士;5月16日,王清營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 刑事拘留 ,關押於廣州白雲區看守所。王清營因簽署《零八憲章》丟掉了在廣東工業大學華立學院的教師工作。他與 唐荊陵 一同推動“中國公民不合作運動”。
2014年6月20日, 唐荊陵 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逮捕,羈押在廣州市第一看守所。當局在“六四”25週年前夕,抓捕了一批維權人士和異議人士; 5月16日,唐荊陵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 刑事拘留 ,關押於廣州白雲區看守所。唐荊陵是《零八憲章》簽署者;2006年發起了“中國公民不合作運動”。 2005年因參與太石村罷免腐敗官員事件,被吊銷律師執照。
權利乃是上帝的恩典,是人​​的尊嚴本有之物。維權之所以成為運動,乃是法治的根基尚未確立的體現。 一、關於參與公民維權運動 昝愛宗(下稱昝):請問唐荊陵律師,您曾經參與廣州太石村維權工作,又在廣州這片真正改革開放的熱土工作多年,親身經歷幾期有意義並轟動的維權運動,必有深刻體會,請您總結一下當下公民維權運動的得與失,您是如何介入的,以及今後的發展路徑?維權實際上是利益之爭,與政府這個虎謀皮,還需要有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的智慧和勇氣,請問支撐您信心的來源在哪裡? 唐荊陵(下稱唐):在2003年到2005年期間,大陸一大批維權人士以及維權律師站了出來,在諸如私有產權(陝北石油以及各種土地、...
BBC中文網: 維權律師劉衛國探望許志永被拘押 ; 總部在美國的“ 中國人權 ”組織說,根據網上和該組織的消息,中國維權律師劉衛國探望被拘的 許志永 被拒,自己也被拘押。
蘋果日報: 【毋忘六四】天安門母親對習近平失望 ; 天安門母親 運動百多名成員透過總部在美國的「 中國人權 」網站發表聯署公開信,題為「『希望』已漸漸消失,『絕望』正漸漸逼近」,指天安門母親自1995年已向兩會和國家領導人發出36份公開信,但一直石沉大海,而國家主席習近平上台後,對六四評價和處理手法一直無改變。
蕃薯藤: 天安門母親:中國社會已沒有信任 由六四事件罹難者家屬組成的團體「 天安門母親 」30日藉紐約 中國人權 組織發表六四24周年前夕文章,除了表達對現今中國領導人習近平的失望,更悲觀認為「中國社會已經沒有一種信任了」。
新浪香港:「天安門母親」公開信對新政府失望; 「 天安門母親 」透過 人權網站 發表聯署公開信,指社會彌漫絕望感,又對新政府感失望。
德國之聲: “天安門母親”:習近平沒魄力解決“六四問題” a>; "六四事件"24週年前夕,5月30日,總部位於紐約的" 中國人權 "網站首發" 天安門母親 "文章《"希望"已漸漸消失,"絕望"正漸漸逼近"》原文和英譯本,引世界媒體關注;5月31日,"天安門母親"網站也在首頁上發出此文。文章表示,他們曾在今年2月份再次致信中國兩會,希望政府正視並解決"六四問題",但該群體自1995年先後36次向兩會和國家領導人致信和發佈公告、祭文等,均石沉大海,未得到中國政府任何回應。因此他們目前已經對新領導人習近平失望,"絕望"正漸漸逼近。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美國白宮請願網站出現“六四”條文“天安門母親”稱對習近平失望 六四事件24週年前夕,由六四罹難家屬組成的“ 天安門母親 ”,通過在紐約的 中國人權 組織,在今天(5月31日)發表文章,說他們對中國新領導人習近平失去了希望。今年2月28日天安門母親曾經致函中國“兩會”,表達“六四”難屬的良好祈願,也希望早日解決“六四”問題。到現在僅僅過去三個月,“希望”已漸漸消失,“絕望”正漸漸逼近。
Now 新聞: 維權律師高智晟獲准與家人見面 總部設在紐約的 中國人權 引述 高智晟 的太太耿和指,她父親和高智晟的弟弟本月十二日往監獄探望高智晟。高智晟精神不錯,但在半小時會面中,他們不可發問問題,包括案情以及高智晟在獄中的情況,只能談論家事,耿和形容,會面只是證明高智晟仍然生存。
美國之音: 天安門母親和中國夢 丁子霖 說:“今年公開信,你看第一個不是丁子霖,是尤維潔。她是我們群體找到的第三家。今年這個事情,我不能給你們擋在前面了,你(尤維潔)是第一個,你要有思想準備。 5月31日,中英文同時公佈, 中國人權 幫我發新聞稿,幫我們翻成英文,你(尤維潔)就要準備接受采訪了。 ”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紐時:六四鎮壓使追求自由的精神成為異端 ; 總部在紐約的人權組織 中國人權 網站星期一貼出了 天安門母親群體 代表 丁子霖 和她丈夫蔣培坤當天發表的一封抗議信,抗議國安當局拒絕了他們於6月3日夜前往木樨地祭奠兒子的要求,他們年僅17歲的兒子蔣捷連24年前被戒嚴部隊槍殺。抗議信說,“6月2日下午三點左右,我們家的座機和寬帶線路均被切斷。我們寫了這份‘強烈抗議’,但無法直接往外發。接著,我們的手機也被切斷。至此,我們與外界的所有通訊聯繫均被隔斷,眼前漆黑一片。 ” 上星期四,天安門母親群體通過 中國人權 發表紀念六四24週年公開信,指他們的“希望”已漸漸消失,“絕望”...
希望之聲: 六四屠殺24週年紀念活動不斷 ; 天安門母親 透過“ 中國人權 ”網站發表公開信,題為:“‘ 希望’已漸漸消失,‘絕望’正漸漸逼近—紀念‘六四’慘案24週年 ”。公開信說,“中國的最高領導人一個接著一個,像走馬燈似的,越走越遠,越走越離譜,一種瀰漫著的絕望感正從四面八方向國人襲來”。天安門母親自1995年開始接連寫了36份致兩會和國家領導人的公開信,以及公告、祭文,至今石沉大海,沒有一句回應。
美國之音: 天安門母親批評習近平未實行政治改革 ; 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組織“ 中國人權 ”星期五在其網站上登出 天安門母親 的一封公開信。天安門母親要求中國領導層開始對話,重新評價1989年的六四事件,當時數以百計的抗議者死於北京天安門廣場的鎮壓。
中央社: 六四屠殺24週年天安門母親:絕望逼近 六四事件24週年前夕, 天安門母親 透過“ 中國人權 ”網站發表公開信,題為:“‘希望’已漸漸消失,‘絕望’正漸漸逼近—紀念‘六四’慘案24週年”。信尾附有123人署名,及歷年來署名者中已故人士的名單。
BBC中文網: 天安門母親:對習近平失去希望 天安門母親 星期四( 30日)在由設在紐約的 中國人權 代為發表的文章中說,今年2月28日天安門母親致函兩會,表達“六四”難屬的良好祈願。到現在僅僅過去三個月,“希望”已漸漸消失,“絕望”正漸漸逼近。
明報: 天安門母親:希望遠絕望近 ; 下周二是六四事件24周年, 天安門母親 透過「 中國人權 」網站發表公開信,題為:「『希望』已漸漸消失,『絕望』正漸漸逼近——紀念『六四』慘案24周年」。信末附有簽署的123人姓名,及歷年來簽名者中已故難友的名單。
大紀元: 六四敏感日毛澤東紀念堂閉館4天民眾熱諷 ; “六四”24週年前夕, 天安門母親 星期四(30日)在由設在紐約的 中國人權 代為發表的文章中說,今年2月28日天安門母親致函兩會,表達“六四”難屬的良好祈願。到現在僅僅過去三個月,“希望”已漸漸消失,“絕望”正漸漸逼近。
自由亞洲電台普通話: 維權法官李建峰被監禁11年後獲釋處境艱難 ; 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的“ 中國人權 ”星期三發布消息說,4月2日,原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經濟廳審判長 李建峰 因“顛覆國家政權罪”服刑11年後獲釋。 “ 中國人權 ”的資深政策顧問 高文謙 對本台記者說,李建峰1992年畢業於原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系,為改變貪腐橫行、官商勾結、司法不公等現實,他通過公開考試進入司法審判機關,試圖促進行政、司法執法人員理念的改變。
自由時報: 兩會上演 中國監控維權、異議人士 ; 據美國之音與人權組織「 中國人權 」等消息指出,中國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三日揭幕,全國人大十二屆一次會議也將在五日上午登場之際,當局對異議與維權人士的監控絲毫未有鬆懈,許多敏感人士被以各種方式嚴密監控,有人被盯梢、有人被控制外出,甚至有異議人士與家人遭非法拘禁。 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引述總部在紐約的「 中國人權 」報導,異議人士張林與其十歲女兒二月二十七日下午遭安徽合肥市警方非法拘禁。報導指出,據稱合肥警方此舉是為了把張林趕回家鄉蚌埠市。
BBC中文網: 人權組織:中國異議人士及幼女遭非法拘禁 ; 總部在紐約的“ 中國人權 ”組織說,2013年2月27日下午3時許,中國安徽合肥市警方派人將異議人士 張林 10歲的女兒強行帶走,關到在合肥市琥珀山莊派出所。
自由亞洲電台普通話: 毛恆鳳被判勞教三月餘仍在看守所 據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組織 中國人權 發布新聞稿說, 毛恆鳳 的丈夫吳雪偉表示,毛恆鳳於2012年10月30日被決定勞教一年六個月後,次日即獲上海市楊浦區看守所簽發的《釋放證明書》,但她至今仍被羈押在楊浦區看守所,不允許家屬探視。看守所說是因為沒有勞教所願意接收她;而上海市勞教當局則說,看守所沒有將毛恆鳳送過去。
BBC中文網: “王登朝案同艾未未案有類似之處” ; “劉曉原律師對設在美國的 中國人權 中心說,當他在2月20日在深圳羅湖區拘留中心會見 王登朝 時,王對他說他最初以非法集會和顛覆國家的罪名被深圳公安局拘押。 ”
南華早報: 官方學者批醜化毛作者隔洋下戰書辯論 ; “《晚年周恩來》出版於2003年,作者 高文謙 是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前室務委員,與李捷20多年前為同事。六四事件後,高被清查貶職,後赴美生活。 ……”
今天,江西新余渝水區法院對三名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維權人士作出判決: 劉萍 和 魏忠平 被以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六年六個月 ;李思華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 三年 。該案於2013年12月3日至5日進行了三天的庭審。 中國當局雖然聲稱反腐倡廉,但卻對以行動起來響應的民眾進行嚴厲打壓。今天的判決是自2013年鎮壓新公民運動以來最重的判刑,劉萍和魏忠平的刑期超過了對新公民運動的主要倡導者之一許志永所判的四年。 劉萍的女兒 廖敏月 原來曾勸阻母親的維權活動,今天在旁聽判決後對 中國人權 說:“今天我要告訴大家,推動中國民主憲政是大家的事,...
2014年6月19日,三位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維權人士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到六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劉萍和魏忠平以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判決結果公佈後,魏忠平之弟魏忠華髮表了下面這則聲明。 魏忠平之弟魏忠華:哪像世界第一大黨,簡直像個小偷—— 新余案家屬庭後聲明之二 1、今天外全是便衣,整個市警察全出動,我照幾張相片,宣判完出庭被幾個警察攔住,要我刪除照片,我對他們差點發生衝突,後一警官對我說他們也是工作沒辦法,我想也是,這時代也有正義警察被迫害,算了,如同歸於盡他們家人也是受害者。江西新余開個庭,...
2014年6月19日,三位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維權人士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到六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劉萍 和 魏忠平 以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李思華 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劉萍家屬聲明 其實這次的審判結果,到目前為止,我都沒有為此留下一滴眼淚,甚至可以說更多表現出來的是冷笑吧,僅僅要求官員公示財產,要求參選人大代表,扒了他們偽善的新衣便遭到如此嚴厲的報復,真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這一年多以來,我經常的反思自己,為什麼以前的我要拼命阻止我的母親,我要去漠視現當代社會中的暴戾與邪惡?...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法院對三位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維權人士作出判決。 劉萍 和 魏忠平 被以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李思華 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全國律師協會最近組織研究制定了《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和《 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 》草案,就此,來自全國各地的85名律師和法律人士聯名發文譴責,稱草案違背了律協保障律師合法權益和執業權利的基本宗旨,違反了《憲法》有關法治的規定和《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的規定,並要求對草案進行公示,由全​​國律師代表大會表決。文章說,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面對司法不公和冤案只能通過批評和建議來進行監督;批評監督司法是律師執業權利重要組成部分,將批評權定為非法,無異於開歷史倒車走破壞法治的回頭路。律師們還對律協的紀律委員會成員將包括公權力部門的官員進行質疑,認為這將會削弱紀律委員會的獨立性。...
6月9日,張思之律師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要求會見高瑜,未獲准,看守所卻主動允許他會見了他的另一名當事人浦志強。本文即是張思之律師對關心浦案友人的情況通報,概括了浦志強的談話要點和張律師對會見的感受。文中說,浦志強幾乎天天被提審,有時長達10小時,腿有些腫,再這樣下去,“身體會招架不住”;提審的內容寬泛,就“案情”而言,目前的發展對當事人非常不利。張律師提醒友人要有思想上的準備——硬整個“數罪併罰”,何其恐怖? !浦志強5月3日參加了在北京舉行的“六四紀念研討會”,5月5日被抄家,5月6日被刑事拘留,6月13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rdquo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正式逮捕。...
龔紀芳,女,1970年4月14日生,上海人,家庭所在地內蒙古包頭市,生前是北京商學院企業管理專業一年級學生。 1989年6月4日凌晨從天安門撤至六部口的時候,左上臂中彈(炸子)倒地,因毒瓦斯中毒造成昏迷,送北京市急救中心,搶救無效死亡,年僅19歲。死亡證明書上載明:死因主要是由毒瓦斯造成肺部糜爛。 我們很早就知道有一位女大學生——龔紀芳遇難,但是她家一直拒絕我們了解和探訪。今年正好去看望外地難屬,便有機會前去她​​家看望她的父母。 2013年10月7日我們到達包頭後,由難友與龔紀芳父母聯繫,10月8日在徵得龔紀芳的母親同意後,我們到她家探望。見面後大家都很激動,畢竟是同命相連的難友,...
李評,男,1967年生,遼寧丹東鳳城人,生前是北京首都師範學院政教系三年級大學生,一位優秀的學生會幹部。 6月3日晚左面頰中彈,6月4日凌晨搶救無效死亡,年僅23歲。 1989年6月3日李評和同學們得知下週準備復課,晚上和幾個同學在校門口攔了一輛卡車,想最後去天安門看一看。但是卡車還沒有到木樨地就無法前行,因為成千上萬的北京市民聚集在長安大街。不知道要發生什麼事情,於是大家下車步行向東走;此時戒嚴部隊向群眾開槍掃射,李評左面頰中彈。他被同學送到北京復興醫院搶救,因傷勢嚴重,4日凌晨搶救無效死亡。他的屍體存放在復興醫院太平間,後來由學校領回,存放到首都師範學院附近一個小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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